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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酒监管的问题处在比较尴尬的境地

2014-06-06 10:20:00来源: 阅读量:6

  散酒监管的问题处在比较尴尬的境地。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杨克建认为:“近几年,深圳也没有出现关于散装白酒的安全事故,散酒这几年的量虽然不大,但是企业自律做的确实不错。”10年前,朱思旭就在谈散装白酒的问题,需要建立原产地保护制度,提高含金量,当时的现状是国家对散酒没有专门的酒法;此前散酒没有明确界定,没有包装标准;生产环节存在厂家证件不齐或者无证经营的情况;在流通环节没有规定;产销衔接部分监管漏洞较大,不少问题就出现在产销之间的灰色地带。

  当时朱思旭就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,建议把法规操作性加强,加大监管力度,促进国家为酒类统一立法;凡是正规厂家出厂,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包装、标识标准,进入销售领域散卖的白酒,建议实行桶装;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工商营业执照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。取缔无证生产厂家;散装酒经营单位,必须办理经营许可证,领取许可证的商家在厂家指定的地方设点销售;加强产销衔接部分的监管,对照《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进行,建议建立专卖店。但是,因为种种原因一些建议至今没能落实,导致散装酒成为边缘产业,没有得到相关的重视。

  “现在对散酒依然没有法规,只有标签标准但没有包装标准,在流通方面经营酒类产品有许可证,但是没有细致到散酒领域,所以散酒领域还是一片空白。然而,在产销环节有所改变,因为现在成品比较多,散装酒毕竟不是主流产品,还是少,现在在全国很多低端产品也都会有比较简单的包装。”朱思旭表示,目前散酒的问题和10年前的情况差不多,变化在于,可能之前的量会大一些,现在的量会少一些。从去年10月开始,酒水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都归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,这是一个利好的信号,从监管的角度讲,归口管理有利于酒水行业长期健康的发展。

  “加大力度保持常规的定期抽查,第一要加强抽检,卫生指标,安全指标。第二个要规范,像管理水一样,用大桶来装,要建立标准。在包装上建立防伪溯源体系,散装白酒目前在监管上确实有一定的难度,但从容器上和质量上不断加强。我认为,销售、饮用是没有问题的,也不一定要一刀切,不许散酒销售、流通。”朱思旭说。

  散装酒行业的相关人士表示,取缔不是很规范,散酒基本是下岗职工在经营,一直都在向规范化方向去努力,其实需要市场化模式,达不到标准自动退出,达到了标准继续经营,现在很多散酒企业都在向规范化方向发展,在供货管控,代理商梳理,定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使经销商明白质量的严重性,提高自身意识和经营能力。

  “现在为什么有人在卖散酒,就是因为有人在买。如果一刀切,很多老百姓就喝不起酒了。同时,这几年很多小酒厂都开始生产散酒,国家应该积极规范散酒行业,提高一定的门槛,一刀切的话可能不是最好的办法。”散装酒行业的相关人士说。

  广东省酒业协会秘书长彭洪表示,个人认为不一定要禁止,禁止销售的话,这种销售确实是存在的,还要看怎么去规范这个环节。规范以后散酒确实还有一定的需求,需要正确的引导。

  “深圳这次听证会,如果通过禁售散酒,那么对本地区影响不大,因为深圳不是产酒区,且深圳具有一定的地方法规建立权。但是如果在全国实施的话可能就会非常麻烦,现实是存在的,禁止销售,但是生产企业又都在生产,这个怎么办?怎么去监控?我认为监管要分为两方面:一方面就是简单的管理,就是叫停;另一方面是引导管理,用贴牌,卖给大厂等形式管理散酒问题。”彭洪说。

  现在很多散酒的价格也在上涨,很多成本都花在了容器的研发和生产上,从企业自身的角度考虑希望相关的监管部门能够加强职能,能够教育企业。希望监管部门定期和企业沟通,教育企业规范化生产经营。同时,对于市场一些举报事件及时处理,这样对一些遵纪守法的企业来说是好事,有利于整个散酒行业的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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